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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燃气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通告(第三期)

时间:2024-04-2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2023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软管、家用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第三期专项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全区181家流通企业224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81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

  二、抽检结果分析

  瓶装液化石油气。抽查流通领域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二甲醚含量、密度、蒸气压、组分、总硫含量、游离水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组分。

  燃气软管。抽查流通领域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内径、外径、壁厚、气密性、耐压性、验证压力试验、扁平性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内径、最大外径。

  家用燃气灶具。抽查流通领域15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8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气密性、火焰传递、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尺寸、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温升、铭牌(家用燃气灶具)、外观、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传递、火焰状态、运行噪声、熄火噪声、熄火保护装置、表面温升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抽查流通领域162家企业销售的20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60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结构、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关闭压力、出口压力。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4/502cf8e5fb9a4dc68a89a74cbe83086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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